近期,深圳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依據GB/T6044-2005等國家標準,對深圳市內的部分內銷手表成品展開了年度抽查工作,旨在監督企業提升產品質量,保障消費者利益。到目前為止,被抽查的企業中,部分結果是不合格。不合格原因不盡相同,但其中普遍存在不合格原因之一,是產品上未注明產地。
以指針式石英手表國家標準GB/T 6044-2005為例,標準中的7.1.1條規定:表盤或后蓋上應具有“商標”和“產地”的標記。因此,如未注明,應屬不符合規定。但是因為此項要求,并未列入標準規定的型式檢驗的檢驗項目,因此,一直以來未被生產廠家給以足夠重視。
目前,有關企業正在積極配合有關部分開展整改工作,相信對企業今后的品質管理工作起到一定的促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