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品經濟是人類最傳統的經濟。
從經濟規律上看,商品經濟與禮品經濟的不同。也可以簡單歸結為人們價值觀的差異。
對于商品經濟與禮品經濟,姜奇平有過多篇文章,對此進行過非常精彩和深入的分析。我們就直接引述他的一些內容,不另做闡述。
原始社會和后現代社會,禮品都是經濟的中心。所以稱為禮品經濟。在原始社會和后現代社會中間這一段,商品是經濟的中心,所以稱為商品經濟。可見,禮品是相對于商品而言的;禮品交換是相對于商品交換而言的,禮品經濟是相對于商品經濟而言的。后現代派的研究發現,網絡經濟的本質,是禮品經濟!代表作是巴比魯克所著《高技術禮品經濟》。當然,軟件業的開放源代碼運動,和目前的博客運動,都是網絡經濟真正的代表,也就是禮品經濟的發揚光大。
就好象專門為我們準備的一樣,人類學和社會學中,真有一門顯赫的學科,專門研究原始“禮品經濟”。中外著作不計其數。代表人物是馬林諾夫斯基、馬賽爾.莫斯和赫赫有名的列維-斯特勞斯。國內研究的權威是紅軍領導人張聞天和社會學家費孝通。最近的成果是閻云翔研究黑龍江省下岬村“禮物經濟”的哈佛博士論文《禮物的流動》(中譯本)。
那么多人感興趣是因為:原始禮品經濟遵循的是商品交換原則的反規律——不等價交換原則!原始禮品的交換原則,和自由軟件之父Richard Stallman提出的自由軟件交換原則的相似度,遠大于商品交換原則。
商品交換原則的一個基本規律可以分為三截:買賣雙方,價值(錢)與使用價值(貨)相交換;交換過程是用價值換使用價值,即一手交錢,一手交貨;交換結果一定是價值與使用價值換位,即收到錢的不再擁有貨,收到貨的不再擁有錢。這第三截,對原始禮品和軟件都不適用。
而原始禮品的交換規律,正好與軟件是一樣的。原始禮品的根本特征,在于它是不可讓渡的物品。意思是,禮品送出后,原主人永遠擁有送出禮品的所有權,而且這個所有權不可轉讓。無論禮品流轉到哪里,原主人都有索回它的權利。(原始禮品的這種特征在現代社會逐漸消失。所以人類學家一般要到比較原始的地方,才能采到“純”禮品經濟的調查樣本)。
一代代人類學家,都視這種不可讓渡性為謎。莫斯在毛利人那里,發現秘密在于一種叫“豪”的神秘力量。“豪”總是希望返回它的源地(送禮者),如果受贈者不回禮,“豪”就會發作,甚至導致受禮者死亡。莫斯把這稱為“禮物之靈”。
典型現象是“庫拉”交換,它的游戲規則是:一個主人把自己某一等級的物品(如項鏈)轉送他人,這個禮品就成為庫拉;此人又再次轉送另一人,如此循環轉送。直到有一天,某人愿以同一等級的物品(如手鐲)交換這個項鏈,于是手鐲又沿贈送的原路,返回到項鏈的原主人那里。手鐲和項鏈各自朝著庫拉圈相反的環狀方向循環。雖然禮尚往來,但與商品交換不同,庫拉圈中,除了原主人,每個受贈者,都無權實際把庫拉消費掉;不僅如此,每個人都必須記清楚禮品傳遞路徑,以便禮物原路返回時不致“迷路”。庫拉圈可達方圓幾百海里,人們可能從末謀面,但所有交換的參與者都知道他們的名字。
在進一步的研究中,莫斯發現,古代羅馬法和日耳曼法中,用于抵押的擔保物(相當于一般等價物),“這些東西雖是物,但又是有生命靈性的”,“這些補充性的擔保物以假想形式表現出的是人與人的靈性混為一談以及其相互的作用和影響”。“交換的東西從最初便有自己的個性和特性,它們不是沒有生命力的,這一點查士丁尼法典和我們今天的法律所確定的物的概念不同。首先,物被看做家庭的一員,拉丁語‘家庭’既包括 ‘物’,也包括人。”
那么,原始社會的禮品與現代社會的商品,根本區別在哪里?區別在于:原始社會的“產權”是有機“產權”,而商品社會的產權是“無機”產權。
有機的,是指是有生命的。原始人之所以認為物有靈性,實際是對事物聯系有機性的一種認同。他們不愿把一物從它所依存的世界中的其它部分割裂開,成為孤立的“原子”。質言之,在原始人眼中,整個世界都是一個有機體(類似孔德與斯賓塞提出的社會有機體論),這個天人合一的“人體”,有經絡存在,這個經絡就是“豪”,就是“禮物之靈”。他們相當于認為,每個物品,都是“人體”上的“器官”,如果把經絡一割斷,物品的“生命”就沒有了。所以任何物品當作禮品送出后,器官與經絡的聯系,都是不能斷開的。
而商品經濟的前提,是契約的存在,即以原子方式界定清楚物權和個人權利,是一種無機化的產權界定方式。締結契約相當于割經絡,決不允許你中有我,這個東西中包含那個東西,彼此邊界不清。只有把個人權利與社會權利分割開,把單一物品與它的整體、環境從屬性上分割來,才能確定一個商品與另一個商品的交換,在量上相等不相等。
到了網絡經濟,情況又復雜了。因為知識不同于物品,它的使用價值邊界天然就不清。不象面包,吃一口少一口。知識“吃”多少“口”,還是那么多,甚至可能越“吃”越多。這種特性,在經濟學中叫外部性。知識的特點,具有消費時的非排他性、消費時的非對抗性。這里的外部性,就相當于原始禮品經濟中的“豪”和“禮物之靈”,可以越出自身邊界進行交換。發展到知識經濟高級階段后,知識權根本解決不了這個問題。用巴澤爾的產權分析理論可以說明這個問題。巴澤爾的產權概念,基本上“還原”到可以解釋原始社會了。他認為產權就是對公共領域的占有。這是圣經中早期人類的典型觀點。知識由于處在公共領域,圈占它的制度成本必然高于占有私人物品的制度成本。用禮品經濟的觀點解釋,就是知識里邊有個“豪”,你如果非占有這個“豪”,把這個“庫拉”給“干掉”了,當成了“其圖姆”,那么你這個“庫拉圈”就循環不下去了,意思是知識生產就不可持續了。而知識經濟要成為可持續發展的,根本的平衡條件必須是:知識消費與知識生產互為因果。舉例來說,別人聽你講授觀點是在消費知識,別人聽完后對你的觀點發表評論又是在生產知識,這就是一種互為因果的平衡。
知識如何“等價”交換呢?如果知識成為社會財富的中心,等價交換原則又難以適用,天下豈不大亂?受原始禮品經濟啟發,人們發現了后現代禮品經濟的規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