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3月11日一條很不起眼的新聞:“浙江省為‘家電下鄉’提供特別保護”,卻很讓筆者生出一種想說點什么的沖動。在“3·15”到來之際,這樣的新聞也許不無“應景”味道,卻也觸及了一個非常重要的話題:我們該怎樣為農民消費者提供特別保護?我們能把“家電下鄉”這件好事真正做得讓農民滿意嗎?
估計沒人敢打保票。
事實上,之前早就有媒體報道過在家電下鄉過程中坑農害農的案例。而就在今天,筆者在讀到上述那條新聞的同時讀到的一個網上發帖,更令筆者認定,對農民消費者來說,離“特別保護”十分遙遠,離維權“特別難”倒是很近。
發帖者是一位姓陳的新疆哈密農民工。他在“3·15消費電子投訴網”投訴稱,在中央人民政府為擴大內需而推行的“家電下鄉”活動中,他于2月18日在哈密蘇寧電器商場購買了一臺小天鵝洗衣機,買回后脫水桶就不能正常使用。他在向經銷商、制造商反映無果的情況下,向當地工商局、質檢局求助,可工商局答復要有質檢部門出具質檢證明才能處理,而找到質檢部門時,質檢部門卻告知沒有檢測設備,無法檢測家電的質量。
像陳先生這樣的個案可能并不普遍,但可以肯定,在家電下鄉過程中,類似這種看似“投訴有門”,實際“維權沒戲”的情況決不會是孤例。
自今年2月1日正式在全國范圍推廣的“家電下鄉”活動,無異于一場由政府發起的聲勢浩大的消費運動。盡管它的出臺有現實考量——刺激消費,拉動內需,占中國人口絕大多數的農民如此集中、如此廣泛地享受政府補貼成為家電產品的消費者,卻無疑是一個值得記載的歷史性事件。在這樣一個重大事件推進過程中,任何坑農行為,任何政府工作人員面對農民消費者權益受損的冷漠、不作為或推脫責任,損害的都將不止是消費者,更是政府的信譽和農民對政府的信心。
現在,“家電下鄉”正在深入,汽車“下鄉”了,摩托車“下鄉”了,農機也“下鄉”了。說實話,農民買這樣的“大件”不容易。如果沒有政府為他們的消費撐腰,沒有政府為“下鄉”的家電把關,那誰還敢放心出手消費?當然,政府不是萬能的,它不可能擔保“下鄉”的產品件件“零毛病”,但只要它查處惡意坑農商家不手軟,遇到消費投訴不推諉,讓農民消費權益受損時有地方討公道,就夠了。而做到這些,似乎本來就應該是政府的責任。而今,浙江省有關部門已經在為“家電下鄉”提供“特別保護”,其他地方是不是也該出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