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銀行工作效率低,一男子掏出“手槍”指著工作人員大聲呵斥,雖然最后證明那不是手槍而是打火機,但他還是被自己的“年輕氣盛”送進了派出所。
“有人持槍進了銀行……”
“有人持槍進了銀行……”昨日12時15分,從銀基商貿城負一層某銀行內,傳來這樣一個報警信息。
“槍”、“銀行”,聽到這樣的字眼,鄭州市特巡警三大隊迅速派出民警趕往現場。
“是否涉嫌搶劫,報案人沒說,但持槍進銀行已是不小的事了。”二七巡邏民警劉聃冶說,3分鐘后,他與同事唐爭鳴、陳永恒、高乾軍就趕到了現場。
銀行內,一男子正笑瞇瞇地站在人群中,見民警過來,還很配合地將“手槍”遞給民警。
經銀行工作人員指認,正是這名男子剛才跟工作人員發生口角沖突,并用“手槍”一通亂指。
民警檢查發現,這把手槍實為一個打火機,大家虛驚一場。
原來是“手槍式打火機”
該男子想在銀行柜臺取50元錢,銀行工作人員示意他需要排隊。正值中午,辦理業務的人比較多。
男子等了10多分鐘后,見還排不到自己,便大聲嚷嚷,跟銀行工作人員吵了起來。
爭吵間,男子突然用右手一把撩開西裝,迅速從腰部抽出一個什么東西,指著銀行工作人員。“啊,他拿手槍……”其他辦理業務的人見男子掏出一把“手槍”,都捂著頭四處亂跑。
銀行工作人員倒很鎮靜,說他們要報警,男子一愣將“手槍”放下了。等到民警趕來后,男子很配合地將這把“手槍式打火機”交給了民警。
“主動繳槍表示我犯罪中止了”
“就算我拿的是真槍,主動交到民警手里,也是犯罪中止了。”男子面帶笑容跟民警解釋。
說起剛才的“掏槍”舉動,男子說,主要是太年輕氣盛,嫌銀行工作效率太低,他拿出這把仿真手槍是為了嚇唬嚇唬他們。
據男子介紹,這個打火機是他花30元在二七廣場買的,只用一天就沒氣了。“是仿真手槍,別寫錯了。”昨日,男子被民警抓住后,一直跟記者和民警強調。對于此事的后果,男子說他知道,是擾亂治安、威脅公職人員、引起群眾恐慌,就算受處分他也認了。
據了解,男子姓胡,21歲,湖北黃岡市人,去年曾因傳銷被公安機關處理過。目前,胡某已被治安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