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傷后恢復的快慢與當初處理是否妥當有很大關系。過去公認的做法是:受傷后先用冰,以減少傷處的腫脹,可是很快又要改用熱敷或用熱水來促進傷口的愈合。現代醫學認為。除非有特殊情況,否則,受傷(挫傷、扭傷、碰傷、韌帶撕裂傷、肌肉和軟組織傷等)以后,至少開頭的48小時應當用冰袋而不是用加溫的辦法,這種做法在美國的體育界已被廣泛采用。
冰的作用不只是減少通往傷處的血流,使受傷部位內出血和腫長情況得到控制,恢復的過程也會加快。為什么受傷后開頭2天不能用熱敷或泡熱水呢?因為如果受傷處溫度高了,會使流到那兒的血液增加,使傷處腫痛加劇;如傷處有小血管破裂,會增加出血量,使以后血腫吸收困難,延緩恢復過程。
怎樣進行冷敷呢?一般在受傷后頭二天,每1、2個小時使用冰袋10~20分鐘,冰袋與皮膚之間要用毛巾,繃帶之類的東西隔開。如果受傷的是手或腳,也可以直接泡在冰水里,每次不要超過15分鐘。除了冷敷,受傷初期還要做到三點:一,讓傷處休息不要活動;二,將傷處適當地包扎起來,也可以減少腫脹;三,把受傷的部位適當提高,提得比心臟部位稍高些,以減少血流。當發生以下情況時,不適用冰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