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打火機:有專門的手動點火設備,燃料的成分是石油化學物,通常用來點燃香煙、煙斗等煙具。并可用于點燃紙張、油繩、蠟燭、燈籠或其它易燃材料。注解:打火機不能當作蠟燭、手電筒或其他長時間燃燒的裝置。 2.更多...
1.打火機:有專門的手動點火設備,燃料的成分是石油化學物,通常用來點燃香煙、煙斗等煙具。并可用于點燃紙張、油繩、蠟燭、燈籠或其它易燃材料。注解:打火機不能當作蠟燭、手電筒或其他長時間燃燒的裝置。 2.液態氣體打火機:這類打火機有明顯的出氣管,內部燃料成分是液態碳氫化合物,如己烷,標準蒸汽壓力在24攝氏度,不能超過34.5kpa。 3.氣態打火機:這類打火機的內部燃料成分液化碳氫化合物,如丁烷,異丁烷,丙烷,其標準壓力在24攝氏度,超過104kpa。 4.后混式打火機:這類氣態打火機在點火后空氣與燃料混合燃燒。 5.前混式打火機:這類氣態打火機的燃料氣體與空氣先混合作用后燃燒。 6.一次性打火機:這類打火機制作時充入燃料,不能重復充氣。 7.可重復充氣打火機:這類打火機可對其用外部氣罐進行重復充氣或插入新的燃料氣箱。 8.可調節打火機:這類打火機提供可自由調整火焰高度的裝置。 9.不可調節打火機:這類打火機沒有提供可調整火焰高度的裝置,燃燒高度由制作者預設。 10.可自動調節的煙斗打火機:這類打火機提供一個在從直立到傾斜時可自動提高火焰高度的裝置,這種裝置是專門為煙斗設計的。 11.自我熄滅打火機:這類打火機點燃后要求持續有目的和主動的動作,以維持火焰,一旦停止動作,火焰自動熄滅。 12.非自我熄滅打火機:這類打火機不要求有意或主動的動作來維持火焰,但需要有動作來熄滅火焰。隱藏